9月19号下午,广西百色市迎龙路被太阳晒得滚烫。43岁的罗先生像往常一样,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自己熟悉的下班路线,稳稳当当地以20公里/小时的速度往家走。谁能想到,快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二区门前时,意外突然就砸了下来。“砰”的一声,罗先生连人带车狠狠摔在地上,电动车滑出去一段,车把歪了,脚踏板也凹进去一块。门卫听到声音跑出来,就看到罗先生挣扎着想爬起来,手掌和膝盖血肉模糊,鲜血把指缝和裤腿都染红了。罗先生事后回忆,当时余光瞥见一辆车突然冲出来,他赶紧捏刹车,结果捏得太急,车把一歪,整个人就失去平衡扑了出去。落地的时候,脑子一片空白,只听见自己身体砸在地上的声音,然后浑身都疼。等他缓过神,才看清是辆印着“警察”字样的车,这车没亮警灯,也没鸣警笛,从法院大门出来后,直接跨过多条车道,越过双黄线往对向车道开走了。罗先生想拿手机拍车牌号,可手臂疼得根本使不上劲,只能眼睁睁看着车消失在车流里。
罗先生在地上躺了好一会儿,才忍着剧痛坐起来,靠着路边护栏喘气。缓了十分钟后,他颤抖着拨通了报警电话,然后在法院传达室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先去传达室歇了歇。没多久,他老父亲匆匆赶来,搀扶着他一瘸一拐地去了医院。
到医院一检查,除了手掌和膝盖的皮外伤,罗先生左脚大拇指还骨折了,得做手术才行。医生让他赶紧住院,完善术前检查后安排手术。可后续手术费用到现在都没个说法,法院的人只说会“跟进”,但具体啥时候解决、承担多少,都不明确。罗先生心里又气又急,自己平时遵守交通规则,这次完全是警车突然冲出来,才导致他紧急刹车失控,现在不仅要受疼,还得担心手术费,家里开销也没人分担。
罗先生把这事发到社交平台后,网友们炸开了锅,大家最关心的是这警车没停车直接离开,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。有人说警车没确保安全就驶出,导致罗先生避险失控摔倒,就得停车查看情况、承担责任,直接开走就是逃逸。也有人觉得得先弄清楚警车驾驶员是不是“明知”发生事故。
而且,涉事警车驾驶员的身份也成了谜。交警说驾驶员有正规警察证,是警务人员;可法院后勤装备处却说驾驶员不是警察,只是单位工作人员。这说法一矛盾,网友们更质疑事件处理的透明度了。
现在,罗先生还在医院等着做手术,左脚被石膏固定着,只能躺在床上,每次换药都疼得直咧嘴。涉事警车驾驶员身份核实、事故责任认定、后续治疗费用承担这些问题,都还没个准信儿。罗先生和家人只能天天给法院和交警部门打电话,盼着能有个说法,让这场意外能有个合理的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