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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议: 点球取消、进球无效系错误判罚。VAR的4331原则还真相

发布日期:2025-07-05 07:28 点击次数:94

本文根据VAR使用的4331原则评议典型案例-中超第16轮河南主场2-2山东泰山的比赛。本场比赛共有三次关键判罚,涉及两个点球一个进球,比赛结束后,在球迷之间备受关注。

这三次的判罚是否正确,我们先了解下国际足球规则中关于VAR介入的明确规定:

一、VAR介入的四种目的

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(IFAB)的规定,VAR介入只能是以下四种目的:

1. 判断进球是否有效:检查进球过程中是否存在犯规、越位、手球等违规行为。

2. 判断是否应出示红牌:涉及直接红牌的犯规(如严重犯规、暴力行为等),VAR可介入纠正漏判或错判。

3. 判断是否应判罚点球:检查禁区内犯规是否构成点球,或是否存在误判。

4. 纠正罚错对象:当裁判错误地向A球员出示红牌或黄牌,而实际犯规的是B球员时,VAR可介入纠正。

二、VAR介入的三个标准

1.清晰且明显的错误:VAR仅用于纠正裁判的“明显错误”,而非所有争议判罚。如果判罚存在合理争议,VAR通常不会介入。

2.最小干扰,最大受益(Minimum Interference, Maximum Benefit):VAR的使用应尽量减少比赛中断,仅在关键判罚可能影响比赛结果时介入。

3.裁判拥有最终决定权:VAR仅提供建议,主裁判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或亲自查看回放。

三、VAR不介入的三种情况

1.黄牌判罚(除非涉及红牌或罚错对象)。

2.轻微犯规或主观判罚(如轻微拉扯、合理身体对抗)。

3.比赛已恢复后发现的犯规(如进球后才发现之前的犯规,但比赛已进入下一阶段)。

四、 进攻阶段的追溯

在涉及进球或点球的判罚时,VAR会核查控球进攻阶段(Attacking Phase of Play),即从攻方获得球权开始到进球或犯规发生前的所有动作。如果守方已明显控制球权(如解围、带球推进),则之前的犯规通常不再追溯。

总结一下就是四目的、三标准、三不入、一追溯。根据这一原则,我们来看一下本场比赛的三次判罚。

一、泽卡造的点球因为克雷桑犯规被取消

先看一下全过程↓

42分钟17秒,何超疑似对李源一犯规,但是球权未丢失进攻有利,裁判未表示,正确!

42分19秒,克雷桑对纳萨里奥犯规,裁判同样未做表示,从同样尺度角度考虑,正确。

需要说明的是,两次犯规裁判近在咫尺,从王大雷开出门球到纳萨里奥被犯规倒地,球权控制上山东泰山多于河南。从球权角度出发,何超和克雷桑的两次犯规同时未判,正确。

如果要判裁判应在纳萨里奥倒地后,吹回李源一被犯规地点,泰山重新开球!

后续点球之后,因为是一次完整的进攻过程又涉及点球,VAR介入正确、追溯正确!

但是根据三标准中的第三条主裁判拥有最终决定权,主裁判因为克雷桑犯规而取消点球,属于判罚前后矛盾,判罚错误。

终上所述,此球点球取消是错误判罚。

二、阿奇姆彭进球被追溯犯规后取消

此球VAR根据四目的中第一条,检查进球过程是否存在犯规正确,但是根据三标准第一条(清晰且明显的错误)和三不入第二条(轻微拉扯合理对抗),VAR介入错误。

此球所谓的疑是犯规即不清晰而且轻微,主裁判足足看了2分多钟视频才做出决定,尤其可见是多么的难判断,主裁判判罚错误!

终上所述,阿奇姆彭进球被判无效是错误判罚!

三、阿奇姆彭造点,卡多索进球。

先看一下完整过程↓

此球在河南队推进过程中,先是李星贤与石柯争了二分之一球,随后阿奇姆彭抢先伸腿护住位置后倒地,主裁判响哨吹罚犯规,给了任意球。

因为阿奇姆彭伸那一脚已获得皮球绝对控制权,主裁判判罚泰山队犯规,正确!

VAR根据四目的第三条疑似点球事件介入正确!

此球的争议就是犯规地点,既然主裁判已经吹了犯规,那犯规就形成了事实。VAR提示犯规地点在禁区内,视频回放也确实是在禁区内,主裁判改判任意球为点球,正确!

终上所述,阿奇姆彭造点正确!

总结

三次判罚两次错误,说明咱们的裁判员业务能力急需提高!对此,您认为裁判的判罚是否正确呢,欢迎评论区一起探讨,一起为中国足球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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